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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同的制定、审查与修订服务
Label发布: 2010-8-28 (18:31)|阅读: 5225|评论: 7

服务背景: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员工通过技能培训,自身技能和经验都能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相应的用人单位也能够在合理期限内获得足够的回报。但是,如果员工在未签订培训协议的情况下离开用人单位,则用人单位已经付出的培训成本则无法回收,更谈不上回报,故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培训协议是培训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服务特色:

普德隆泰劳动法律师结合多年实践经验,对于培训协议写作的注意事项已经有充分了解,在进一步分析当事人需求的情况下,通过添加“特色条款”的方式,为当事人“量身定作”适合自身企业情况与特点的培训协议,最大限度的避免相关法律风险。

服务流程:

一旦企业有这方面的需求,普德隆泰将竭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企业向普德隆泰明确表达对定制、审查与修订培训协议的意向,普德隆泰接受委托后委派在定制、审查与修订培训协议方面有多年经验的专家,直接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建立联系。

初步定制、审查与修订工作主要是承办律师通过与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从各方面进行引导性的充分沟通,具体了解企业的现实情况和实际要求,对前述培训协议主要条款加以明确,对企业的问题和要求提出专家意见,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先就意见达成一致。

承办律师着手对培训协议进行制作、审查与修订,并在若干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的培训协议初稿交付企业。

企业可在收到培训协议初稿后若干日内提出问题和建议,并由承办律师负责解答和完善培训协议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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