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服务背景和目标:
人才流动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规律,市场经济越是发达、人才流动就越为社会所接受。从某个角度讲,企业之间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流失往往伴随着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从而导致其竞争优势的丧失。正所谓“搞研发不如偷技术,偷技术不如挖人才”。
竞业禁止是一种对推定损害事实预先防范的制度,克服了事后救济手段的不足,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有效手段。它可以禁止公司的董事、经理、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范围内也不得受雇于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亦不得从事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营业性活动,并可以对此设定违约金。
普德隆泰拥有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团队,熟悉企业运作过程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隐患,掌握司法实践中法官的判案思路,量身定制、审查与修订具有充分保障性的竞业禁止协议,尽可能地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
二、 服务内容:
竞业禁止协议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
2、竞业限制的期限;
3、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与地区范围;
4、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的禁止行为,如明确规定不得到指定的或虽未指定,但与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单位任职等;
5、竞业限制义务终止条件;
6、补偿费的约定,明确补偿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7、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不足部分弥补损失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民事责任。
三、 服务流程:
一旦企业有这方面的需求,普德隆泰将竭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企业向普德隆泰明确表达对定制、审查与修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意向,普德隆泰接受委托后委派在定制、审查与修订竞业禁止协议方面有多年经验的专家,直接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建立联系。
初步定制、审查与修订工作主要是承办律师通过与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从各方面进行引导性的充分沟通,具体了解企业的现实情况和实际要求,对前述竞业禁止协议主要条款加以明确,对企业的问题和要求提出专家意见,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先就意见达成一致。
承办律师着手对竞业禁止协议进行制作、审查与修订,并在若干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的竞业禁止协议初稿交付企业。
企业可在收到竞业禁止协议初稿后若干日内提出问题和建议,并由承办律师负责解答和完善竞业禁止协议等相关事宜。
四、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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